榆林学院关于征集大学生创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0日 阅读次数:1630
榆林学院关于征集大学生创业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
为鼓励有创业想法的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高创业能力,我校正在拟建榆林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创业孵化基地”),为早日发挥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特面向全校学生征集入驻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业孵化基地基本情况
创业孵化基地是榆林学院管理和运作的在校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具有孵化器功能,通过提供创业实践场地及相关扶持政策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平台,使学生在开办经营实体及创业实践过程中培养和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创业孵化基地主要为创业者个人和创业团队提供免费办公场所,位于榆林市乙鑫建材家居市场(人民西路与榆林大道十字向北
二、入驻孵化项目可享受的服务及主要优惠政策
1、 提供两年20平方米左右的免费办公场所(免租金、免物业管理费、免暖气费、免费提供无线网络,免费发布行业信息);
2、优先办理陕西省、榆林市创业贷款;优先落实税费减免和补贴政策;
3、优先享受在校大学生见习计划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每年的1-6月份实施,共计6000元);
4、提供创业项目辅导、创业沙龙、创业项目对接、创业能力提升等后续服务。
三、创业孵化基地入驻条件
1、创业者个人或团队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创业者个人或团队自愿接受创业孵化基地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
3、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
4、 创业者个人或团队需根据市场需求确定经营项目, 自负盈亏;
5、创业者个人或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6、创业者个人或团队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后,必须保证能在基地正常开展工作;
7、创业者个人或团队负责人开展创业活动需经家长及所在院系同意。
四、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程序
1、创业者个人或团队提交《榆林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创业计划书、团队负责人简历、在校成绩证明,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已经注册登记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招生就业处聘请有关人员组成评审专家组,结合所在院系的审核推荐意见,对创业计划书进行研究和审定,并初选一定比例的项目团队进入复选环节(
3、招生就业处组织初选胜出的项目参加竞标答辩,创业者个人或团队陈述自己的经营理念和设想,并回答专家组的相关提问(
4、专家组结合创业计划书内容、答辩情况及所在院系推荐意见进行讨论与商定,确定竞标项目的胜出者(
5、创业者个人或团队成员学习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规章制度,并通过考核;
6、 创业团队与招生就业处签署入驻协议书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7、 创业团队在招生就业处的指导下,对办公场地进行简要装饰;
8、创业团队正式进驻,开展创业相关活动。
五、相关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动员广大同学积极参与;
2、请创业学生和团队按照填表说明准备相关材料,文字版材料
交至招生就业处办公室,地点:禾丰园三楼招生就业处,电子版材料请发至1103022850@qq.com。
附件1 《榆林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
附件2 《榆林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 榆林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