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服务 辽宁沈阳出台新政助毕业生就业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06日 阅读次数:2179今年沈阳全市各级人才服务机构举办的毕业生就业招聘和网上招聘活动一律实行免费服务。1月4日,记者从沈阳市人事局获悉,2008年沈阳市普通高等学校毕 业生 (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工作新政策出台,本着“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千方百计帮助毕业生就业。
“免费服务”范围更广。今年各级人才服务机构举办的毕业生就业招聘和网上招聘活动一律实行免费服务,不得向毕业生收取任何费用。同时,还完善了为毕业 生提供的多项免费服务:免费办理毕业生二次就业手续;免费保管两年择业期间未找到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档案;免费办理落户手续;免费求职登记;免费提供就业信 息;免费为毕业生推荐就业;免费为毕业生提供创业服务等。
登记求职年内可获就业岗位。沈阳市人事局毕业办将定期组织就业政策咨询、指导和推荐服务,凡是在沈阳市人事局毕业办登记求职的毕业生,今年内保证为其 提供3至5次就业岗位供选择。其中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家庭、零就业家庭等特殊困难家庭的未就业毕业生,各级人事部门将按照专业对口和相近的原 则,千方百计帮助其就业。
不得拒录女生。新政要求,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毕业生或者提高对女毕业生的录用标准。
新政还首次明确了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毕业生结婚、生育的内容”。明确了用人单位“不得以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毕业生”。
对扣押毕业证收取抵押金说“不”。新政明确指出,“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不得向毕业生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不得扣押毕业生的毕业证、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同 时不允许向毕业生收取各种抵押金。
为2000名毕业生推荐就业见习岗位。今年沈阳市人事局将继续安排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积累就业经验,增加就业机会。全市将再发展100家就业见习单 位,全市见习单位数量达到300家左右,为2000多名未就业毕业生推荐就业见习岗位。每名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在见习期间,要得到不低于沈阳市城镇职工 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
扶持1000名毕业生自主创业。为解决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难点问题,今年沈阳市将积极落实不低于1000万元大学生创业资金,专项用于对毕业生创业的资 金扶持,为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营造优质环境,提高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成功率。力争帮助不低于100名申请创业的毕业生获得小额担保贷款, 扶持不低于1000名毕业生进行自主创业。
开展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今年沈阳市积极落实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资金,专项用于援助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就业。沈阳市今年为城乡低 保家庭毕业生提供“一条龙、一对一”的服务,优先安排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沈阳市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减免城乡低保家庭 毕业生的考务费用。(记者 高欣) 稿件来源: 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