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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关于做好2008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30日    阅读次数:4100
榆林学院发〔2008〕6号
   
    榆林学院关于做好2008年毕业生
    就业工作的意见
    各院系、各部门:
    2008年,我院预计有毕业生3293人,其中校本部2692人,本科1470人,专升本265人,专科957人,校外挂靠我院专科601人,毕业生人数比2007年增加262人,增幅达8.6%。随着毕业生人数的增加和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就业工作的难度在逐步增大。为切实做好2008年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事厅《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陕教生〔200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我院2008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基、兴国之策。党的十七大第一次将“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写入报告之中,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高校毕业生的重视。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全面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认识到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并将其作为学校发展的重点问题和关键问题。各院系主任和总支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实行“一把手”工程。建立“领导主抓、中心统筹、院系为主、全员参与”的校内就业工作体系,切实加强我院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到对毕业生极端地热诚,对就业工作极端地负责任,努力 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使更多的毕业生充分就业。
    二、加强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院系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充分发挥各院系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齐心协力做好我院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1、学校不定期公布各院系各专业的就业率。
    2、学校把各院系的毕业生就业率作为考核院系年度工作的重要指标。
    3、学校在制定招生计划时,根据就业状况按一定比例增加或减少招生计划。对就业率过低的专业,实行限招、减招,就业率连续多年低于全校平均水平的专业,要停止招生。
    4、对毕业生就业率很低的院系及专业将减少经费投入。
    5、对就业率高的院系及专业予以一定的奖励。
    1)学校每年拿出十万元用于就业工作奖励。
    2)凡平均就业率超过80%的院系,毕业生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奖励3000元,在100人—200人之间的奖励2000元,在100人以下的奖励1000元。
    3)就业率超过80%的专业,按超出的百分点和本专业毕业生人数进行奖励。
    三、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是解决地方院校毕业生就业的根本途径。要教育毕业生到乡镇去、到农村去、到艰苦的地方去,让他们知道到基层工作、服务基层是大有前途、大有希望的。对到农村基层单位从教或从事农技服务并签订五年以上服务年限的本科生,其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本金由本人申请,省人事厅核实后从“振兴资金”中偿还,五年还清。要落实好省政府的毕业生下基层项目:1、陕西省“十一五”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 2、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四、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行动”,以创业带动就业
    创业是发展之基,富民之本。创业在扩大就业、开拓市场、促进技术进步和提高竞争力等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而高校毕业生创业问题正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十七大报告提出了以创业带动就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也将自主创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了出来。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07]55号),各级部门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积极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我们要按照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总体安排,以多种形式开展创业教育,大力倡导创业精神,培养学生的创业能力。各院系要加强对毕业生进行创业教育,倡导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的精神,在毕业生中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投身创业的氛围,树立创业光荣、致富光荣的全新理念。可以把创业成功人士请进校园对毕业生进行教育,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开展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有意向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可安排专人指导,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服务。
    五、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咨询工作
    各院系要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咨询工作。2008年要把就业指导课作为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中,课时不得少于36学时。学校要建设一支相对稳定、专兼结合、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师资队伍,保证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学质量。要逐步对就业指导教师进行培训,加强实践锻炼,提升他们的能力和素质,提高就业指导水平。就业指导课的专任教师应享受学校教学人员的相应待遇。 大学生就业指导课要做到全程化开设,做到阶段性和延续性的有机结合。应从新生入学起就开展就业指导工作:一年级要重点开展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教育;二、三年级要侧重就业观念的引导、就业心理素质的指导、综合素质能力培养的教育;四年级要重点对学生加强就业形势、就业政策的宣传教育,为学生提供真实可靠的就业服务信息。各院系在日常工作中要为同学们提供真诚关怀、科学指导、周到服务。
    六、大力开拓就业市场
    学校将充分利用地方性院校的地域优势,充分利用校友资源,争取地方政策支持,按照立足榆林、辐射周边、服务基层的方针,积极主动地与陕北主要是榆林市各县区的各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建立长期稳定的用人关系,特别是民营企业,从而稳定好主市场,同时积极开发省内外的其他用人市场,拓宽就业门路,增加就业渠道。各院系要利用院系优势,经常走访用人单位,及时了解、掌握用人单位的用人信息,建立本院系长期、稳定的用人基地。要向学生提供网上查询服务,帮助学生进行网上交流、洽谈和网上远程面试,从而建好有形就业市场和无形就业市场。要充分利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职业介绍机构资源,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召开各类校园招聘会,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
    七、加快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素质教育
    面对毕业生就业的严峻形势,要坚决贯彻以就业、以市场、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高等教育政策。学校应根据毕业生的就业趋向、就业质量和就业层次等市场需求指标调整培养计划,优化专业结构。在稳定学生规模的前提下,增设社会急需的专业,扩大就业状况好的专业招生规模,就业比较差的专业要根据情况减招、缓招或停招。各院系应有针对性地加强专业课教学与改革,推进“订单式”人才培养。学校要建立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各院系要有自己的毕业生见习和实习基地,把学生实习、社会实践与就业有机地结合起来,为毕业生就业创造有利的条件。要更加重视素质教育和个性化发展。我校学生在就业竞争中表现出的专业基础薄弱、知识结构单一、实践动手能力低下、创新意识能力差、心理脆弱、思想保守、综合素质难以适应市场需求等问题要逐步予以解决。当务之急是加强普通话和“三笔字”的训练、表达能力的培训、自信心的培养、行为规范和礼仪常识的教育等。
    八、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转变毕业生择业观念
    要根据当前毕业生的思想状况,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各院系要根据学生的特点,把就业教育、创业教育、毕业教育作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真正在转变毕业生就业观念上下功夫。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调整就业期望值,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可立业、劳动最光荣”的新型就业观和成才观,从而确立符合自己实际的就业目标。要积极引导毕业生到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增强他们到基层、到艰苦地方就业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在就业时由挑地区、挑单位变为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勇于到市场经济大潮中拼搏竞争。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引导毕业生切实树立起自主择业、勤奋创业、终身学习的观念,增强基层意识、创业意识、诚信意识和奉献意识。
    九、逐步完善毕业生就业绿色通道
    为了适应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提前就业和需参加岗前培训的状况,对于已签订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学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提前就业或参加用人单位的岗前培训。对于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人数较多且需参加培训者,可以适当提前进入绿色通道。各院系要做好在校毕业生的管理和教育工作,毕业生进入绿色通道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提前就业或参加培训的学生须履行如下手续:1、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培训单位、培训内容、时间、培训期间的安全责任,并对培训期间的自我管理作出承诺;2、学生与院系签订安全协议;3、本系领导签署意见,盖系总支公章;4、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签注意见;5、教务处办理有关请假手续。参加培训的学生在培训结束后须获得培训单位的培训鉴定,作为该生的实习成绩装入本人档案。对于违反用人单位规定的学生,按《榆林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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