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榆林市榆阳区招聘农村劳动保障与科普协管员的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25日 阅读次数:1921为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矛盾,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E障局财政局科协关于开发农村劳动保障与科普协管员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意见的通知》(榆政办发[2009]32号)的精神,区政府决定开发农村劳动保障与科普协管员岗位,招聘105名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现就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主要职责
原则上每5个行政村设立1个劳动保障与科普协管员岗位,同时适当考虑各乡镇目前实际居住人口数量,全区487个行政村共设立岗位105个,招聘劳动保障与科普协管员105名。
劳动保障与科普协管员的主要职责:
(一)深入所联系的村,积极宣传党的各项劳动保障、科普知识政策,为广大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和就业指导服务。
(二)对所联系村的劳动力状况进行详细登记,以家庭建立档案,分类掌握每个家庭的就业状况、就业意向、技能培训情况等,并向乡镇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相关情况,反馈全国各地各种用工信息,组织和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参加技能培训。
(三)组织所联系村的劳动者积极参加劳动技能培训,尤其是实施好“人人技能工程”,使每一名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后都能在一年内参加技能培训,掌握一两门实用技术,同时,要建立培训档案,实行动态监控,确保年度计划和规划目标的完成,积极引导、推荐培训对象参加技能培训。
(四)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开展创业项目推荐、开业指导。
(五)经常性地通过网络和区乡科技服务机构搜集、整理、筛选一批适合本村推广的科技成果和科技项目,建立项目库,免费为村民提供项目推介和科普知识咨询服务。
(六)负责科普宣传栏的信息发布、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七)密切联系服务范围的农民,主动了解生产、加工、经营以及市场需求动态,及时、准确地收集、分析与反馈上报信息。
(八)充分利用上级科协组织提供的信息渠道和信息资源,面向农民开展信息传递和技术咨询服务。
(九)负责联系所辖行政村被市区科协命名的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示范户,掌握其发展动态,及时向上级科协反馈、反映相关情况。
(十)负责承担相关科普活动站的日常事务,协助科普活动站负责人完成市区科协布置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一)负责做好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和发放等工作,协助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十二)宣传、引导农村居民推广计算机网络应用技术。
二、招聘对象
具备下列条件的入学前为榆阳区户籍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二)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四)熟悉计算机操作。
(五)3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以后出生)。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报名。5月12日至5月22日在榆阳电视台、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uyang.gov.cn/)和陕西榆阳人力资源网(http://ylyy.ylrs.gov.cn/)公告招聘信息。5月25日至5月31日报名,报名地点在榆阳区人力资源市场(榆阳西路原区政府旧址一楼),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学籍档案(或市、区人才入库卡)、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和资料原件,并提交有关证件复印件1份和2寸近期免冠彩照6张。2009届毕业生(2009年8月1日前毕业)须持盖有毕业院校印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7月2日至7月3日在报名地点发放准考证。
(二)笔试。7月4日进行笔试,考试科目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内容,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法学、写作知识、科技常识和环境保护、文史知识、陕西省情知识等8个方面的内容。参考资料为:《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教材(2009版)》。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公示一周后,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的1: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聘用。体检结束后,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市财政局审核批复。审核批复后,由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区科协将聘用人员分配到各乡镇,各乡镇再落实到辖区各村上岗。上岗前由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区科协组织培训。2009年毕业生在8月1日前,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和学籍档案,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上岗前,如有自愿放弃应聘者,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人员待遇
农村劳动保障与科普协管员岗位是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就业岗位,招聘的协管员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一)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2009年暂定为每人每月850元,今后随全省最低工资进行适当调整。
(二)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人员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以上年度陕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给予补贴,个人不缴费。
(三)岗位工资补贴发放和社会保险补贴缴纳由劳务派遣机构代理。
五、管理模式
所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市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委托劳动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聘用期限暂定为三年,聘用协议一年一签。聘用期内聘用人员有合适的就业机会可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三年期满聘用合同自行终止,空出的岗位可安置新增的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协管员由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科协与乡镇双重管理,以乡镇考核管理为主,由乡镇提供住宿、办公等设施,日常管理考核工作由各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负责。
榆林市榆阳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00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