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公安消防部队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简章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4日 阅读次数:17392012年公安消防部队从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简章
一、公安消防部队简介
公安消防部队是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实行现役制,是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的主力军,列入武装警察部队序列,服役方式和待遇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同。
二、招收专业和数量
专业名称 |
高职高专 专业代码 |
普通本科 专业代码 |
数量 |
备 注 |
船机制造与维修 |
520406 |
|
21 |
|
应用化工技术 |
530201 |
081101 |
30 |
以本科生为主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80402 |
080301 |
87 |
|
通信技术 |
590301 |
080604 |
117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90102 |
080613w |
111 |
|
护理 |
630201 |
100701 |
30 |
|
运动训练 |
660302 |
040202 |
100 |
以本科生为主 |
摄影摄像技术 |
670302 |
050416 |
19 |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670308 |
050420 |
63 |
|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
|
081603 |
2 |
|
兽医 |
510305 |
090501 |
25 |
|
三、招收对象和条件
(一)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收专业相符,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高职高专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收专业相符,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也可以招收)。
(二)招收对象为男性,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
(三)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身高要求在
(四)征集地区为陕西、山东、河南、河北、江苏、新疆6个省、自治区(非上述地区毕业生,热爱消防事业,现实表现特别突出的,也可报名,择优确定为招收对象)。根据部队需要,招收士官在全国公安消防部队范围内进行分配。
四、报名方式和招收程序
(一)报名分网上报名和投递资料两个步骤。1、网上报名:登录中国消防在线(119.china.com.cn),查阅招生简章并下载《2012年公安消防部队直招士官报名表》,报名表填写好后,发至zzsg@119.cn邮箱内(报名截止时间:
(二)招收士官按照报名登记、档案审核、面试(包括目测,体能和技能考核)、体检、政审的程序办理。合格人员经全面衡量后,择优定兵,签订协议书,办理入伍手续。面试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待遇
士官是指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或者从部队院校毕业的士官学员中任命,或者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并被授予相应警衔的志愿兵役制士兵。
(一)招收的士官对象,经4个月入伍训练合格后,于当年12月1日下达授衔命令,并从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
(二) 招收士官为应届毕业生的,首次授予下士警衔,按照警衔级别享受军人职业津贴、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按照规定标准享受住房补贴、房租补贴、住房公积金、免费医疗和伤亡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退役医疗保险和退役养老保险等待遇。
(三) 招收士官符合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条件的,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有关规定分别作退休、转业或者复员安置。
六、联系方式
单位:公安部消防局警务处 邮编:10005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
联系电话:010-66267890